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蕪湖市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申請范圍條件
1. 本規定適用于合法注冊、在本市開展經營活動的服務業企業、組織。
2.對新引進現代服務業大項目,按照《蕪湖市重大招商項目“一事一議”實施辦法》執行。
蕪湖市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政策綜合性政策(牽頭部門∶市發改委)
3.鼓勵現代服務業企業進行融資。對智慧物流、多式聯運綜合物流樞紐、軟件業、工業設計、工業互聯網、文化旅游、健康養老現代服務業企業當年新融資過程中產生的貸款利息進行補助,按企業實際貸款年限計算,同一企業最多支持 3年,每年按貸款利息的50%給予補助,補助上限為 300 萬元。
4.支持服務業集聚區發展。服務業集聚區當年獲批國家級服務業(物流)示范園區,一次性獎勵運營單位300 萬元;當年獲批省級服務業(物流)集聚區,一次性獎勵運營單位50萬元,主要用于集聚區規劃編制和公共服務平臺及重點項目建設。
5.支持現代物流、科技服務、現代金融、商務服務、信息服務、節能環保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集群化、平臺化、融合化發展。該類公司服務于市制造業企業的服務額首次達到 2000 萬
元、5000萬元、 2 億元及以上的,分別給予50萬元、150 萬元、 200萬元的獎勵。
6.對新注冊的現代物流、科技服務、現代金融、商務服務、信息服務、節能環保服務等6 類生產性服務業企業,給予租賃辦公用房(檢驗檢測機構含設備用房)租金補貼,前3年補貼100% ,后 2年補貼50%,補貼面積最多不超過 3000 平方米。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7.鼓勵現代服務業企業(園區)重大項目爭取上級資金。對當年爭取到國家、省級項目資金的,按爭取資金額度的20%
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300萬元。
8.推進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對認定并驗收合格的國家級、省級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試點企業,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30萬元。
三、生產性服務業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經信局)9. 支持龍頭骨干制造企業的生產性服務業主輔分離、服務外包。龍頭骨干制造企業剝離現代物流、信息服務、節能環保、研發設計、檢驗檢測等生產性服務,成立獨立法人公司的,對其分離過程中資產、股權變動涉及的費用,經認定,給予一次性獎勵。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三年內,除享受其他政策以外,分別按其營業額的10%、 5%、5%給予最高200 萬補貼。
10.支持生產性服務龍頭企業垂直崛起。對年主營業務收入 10 億元以上的電子商務企業、5億元以上的現代物流企業、5000 萬元以上的信息服務、節能環保、研發設計、檢驗檢測企
業,實現年主營業務收入兩年翻一番、三年翻兩番或對全市經濟作出突出貢獻的,設立垂直崛起獎,按"一事一議 "給予企業管理團隊一次性專項獎勵。
四、金融業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11. 新引進經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和省級政府批準設立的金
融機構(其中銀行業指區域性總部銀行)、符合一定條件并經認定的金融專業服務機構等,自開業年度起前兩年,每年對上述機構按當年其營業收入的4% 給予獎勵,最高不超過 300萬元。
12. 經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批準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向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單戶貸款小于100 萬元(含100萬元)以下貸款,按其取得上述貸款利息收入的6% 給予獎勵。
13. 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 無還本續貸 "獎勵資金。對上一年度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開展"無還本續貸 " 業務的,給予前五名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年度"無還本續貸" 貸款累放金額
較年初增加金額的0.3%給予獎勵,單個金融機構不超過 50萬元。
14.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自身" 信用貸 "獎勵資金。對上一年度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小微企業開展"信用貸 " 業務的,對貸款額前五名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年度"信用貸" 貸款余額較年初增加金額的 0.3%給予獎勵,單個金融機構不超過50萬元。
五、現代物流業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郵政管理局)
15.鼓勵引進現代物流企業(園區)。世界 100 強物流企業、國內 50強物流企業、5A級物流企業、已上市物流企業在我市新設立總部、區域總部的法人企業,經認定,按注冊后首個完整財政年度營業收入的 5%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 世界 500強物流企業、國內100 強物流企業、 4A級物流企業在我市新設立總部、區域總部的法人企業,經認定,按注冊后首個完整財政年度營業收入的3%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 300萬元。
16.鼓勵現代物流企業做大做強。對物流企業營業收入首次達到2000 萬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 萬元 ;首次達到5000萬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 3% 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300萬元; 首次達到 1億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 3%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500 萬元;首次達到5 億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 1.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對當年營業收入首次達到 10億元、5億元、 1 億元的物流信息平臺性企業,分別給予200萬元、100 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個企業同一臺階只可申報一次)。
17.支持現代物流企業信息平臺建設。對物流企業投資建設的物流信息平臺投資額達500 萬元以上的,按項目投資額的10%給予一次性獎補,最高不超過200 萬元。
18.支持現代物流企業品牌培育。對新晉升或完成國家復審的國家 3A 、4A和 5A級的物流企業,市級財政分別給予 30 萬元、50萬元、100 萬元一次性獎補(每個企業同級只可申報一次)。
19.鼓勵空港、鐵路、港口、高效智能化、冷鏈等現代物流企業投資。對新建物流項目當年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款,下同)達到 3000 萬元以上不滿 5000萬元(冷鏈物流為
2000萬至 5000 萬)的,按當年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 2%(冷鏈物流為5%)給予獎勵 ; 達到5000萬元以上不滿1 億元的,按當年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 3%(冷鏈物流為8%)給予獎勵 ; 達到1億元以上的,按當年實際固定資產投資額5% (冷鏈物流為 12%)給予獎勵。現代物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冷鏈物流最高不超過 1000 萬元。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參照制造業政策執行。
20.鼓勵冷鏈物流企業做大做強。對冷鏈物流企業營業收入首次達到1000 萬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2.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 ;首次達到2000萬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 3% 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首次達到 5000萬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2%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200 萬元;首次達到1 億元的,按當年企業營業收入的 1.5%給予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 300萬元。(每個企業同一臺階只可申報一次)。
21.支持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對蕪湖港口型國家物流樞紐四至范圍內的物流企業,享受上述物流業扶持政策上浮20% 優惠補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22.支持指定口岸擴大進口規模。對在蕪湖指定口岸進境上岸且進口業績體現在我市的進口企業,給予物流費用補助,按進口貨值1 美元給予0.05元人民幣的標準執行。
23.鼓勵農村快遞網點建設,支持" 快遞進村 "。2022年起,在我市行政村設置快遞網點,正常運營滿 1 年,固定經營場所不低于15平方米,具有監控、消防等安全設施及必備的操作平臺的企業或個體經營戶,按每個網點 2萬元標準給予一次性運營獎補。
24.支持全國快遞科技創新試驗基地建設,助力現代化快遞物流智能裝備產業體系構建,對基地內當年新建投資額達到2500 萬元的快遞物流智能裝備產業工業互聯網建設項目,給予建設企業一次性獎補500萬元; 分步實施行業發展科技提升工程,加快推進郵政快遞企業自動分揀設備更新配置,對當年新增自動分揀設備的郵政快遞企業,給予設備購置款 20%且不高于 30 萬元的一次性補貼; 按照市政府整治要求,對郵政快遞末端投遞電動三輪車統一標識標牌、安裝北斗定位系統、設備安全頭盔等,對按要求完成規范提升的企業,按照每輛電動三輪車 500 元標準給予補助(此工作由市郵政管理局統一招標后,委托第三方公司實施) ;實施行業基層"筑安工程 " ,推動快遞末端網點安防信息化建設,對基層農村新建郵政快遞末端網點安裝攝像頭、配備消防器材等安防設備的企業,按照每個網點2500元標準予以補貼。以上政策由市級財政資金按照 " 中國快遞示范城市"建設實施方案資金池予以保障。
六、文化旅游業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文旅局)
25.支持文化(數字)創意產業園區建設。重點支持累計投資 5000 萬元以上的新建文化(數字)創意產業園區,建筑面積 5000平方米以上、建成后園區入駐文化(數字)企業超過30 家且占園區企業總數60%以上的,按項目投資額的5% 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 500萬元。鼓勵文化、旅游企業落戶。對來蕪投資入駐園區的文化、旅游企業,用工達 20人(含)以上的,給予 100元/平方米的一次性內部裝修補助,補助面積不超過 1000 平方米。對投資額 500萬元以上或年納稅10 萬元以上的重點文化、旅游企業租賃自用辦公用房,前三年按租金的 50%給予補貼。
26. 支持文化與旅游融合項目。鼓勵利用老廠房、老建筑、舊民居等資源改建成富有文化特色與內涵的休閑街區(園區)、特色村鎮(含藝術鄉村)、旅游度假區、旅游景區,累計投資 3000萬元以上、規劃建筑面積在 10000平方米以上的,按項目投資額的10% 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 400 萬元。對新引進的旅游項目(非一事一議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
地相關費用)超過 2000萬元,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 10%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 4A 級及以上景區直接投資的旅游新業態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不含土地相關費用)超過 1000萬元的; 或新增、改造游樂設備超過 2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 給予最高不超過 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27.扶持旅游企業創強創牌。當年對新評定為國家5A 級、4A級旅游景區,分別給予100萬元、 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國家級和省級旅游度假區,分別給予 100 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通過省級文化旅游名縣、特色旅游名鎮、特色旅游村和休閑旅游示范點的分別給予100 萬元、50萬元、10 萬元、 5萬元的一次性獎補。
28.強化旅游品牌形象宣傳。在長三角客源地等市場舉辦" 歡樂蕪湖"全域文旅推廣活動,或通過省級及以上官方傳統媒
體、新媒體進行"歡樂蕪湖 " 全域文旅品牌形象宣傳推廣的,給予宣傳推廣費用 40%的一次性補助,累計不超過50 萬元。在上海、杭州、南京、合肥、蕪湖等城市高鐵站、地鐵(輕軌)站、飛機場進行 "歡樂蕪湖" 全域文旅品牌形象宣傳推廣的,給予宣傳推廣費用的 40% 的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29.培育龍頭企業。對被國家相關部門新認定為國家級文化產業示范園區及被國家相關部門新認定為國家級示范基地的企業,給予 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被省級相關部門新認定的省級文化產業園區及被省級相關部 門新認定為省級示范基地的
企業,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30.獎勵原創影視、動漫、互聯網視聽節目。通過安徽省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審批、立項(備案),且用工達 20 人(含)以上的影視制作企業。其生產的原創動漫作品,在中央電視臺、省級電視臺(不含數字收費頻道)黃金時段首播的,二維產品分別按每分鐘1000元、500 元,三維產品分別按每分鐘 2000元、1000 元,給予一次性獎勵,每部作品最高不超過 50萬元、30 萬元。在全國院線上映的原創動畫電影,每部給予 5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年度內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 50萬元。動漫以外的原創影視作品,在中央電視臺、省級電視臺(不含數字收費頻道)黃金時段首播的,按每分鐘 800 元、400元給予一次性獎勵,每部作品最高不超過30 萬元、 20萬元;在全國院線上映的原創電影,每部給予 3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單個企業年度內獎勵累計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在國內重點網絡平臺(優酷土豆、愛奇藝、騰訊視頻、PPTV聚力等)首播的原創影視、動漫作品、網絡劇(片)等互聯網視聽節目,按每分鐘 500 元給予一次性獎勵,每部作品最高不超過 20萬元。對影視制作企業在我市舉辦原創電影首映式的,給予 10 萬元一次性獎勵。申請獎勵的主體必須為在《電影片公映許可證》或《電視劇發行許可證》)中排名第一的出品單位或制作機構。
31.獎勵原創網絡游戲產品。具有游戲開發或運營資質且正式員工 20 人(含)以上的游戲企業,開發生產或運營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正式上線運行的原創網絡游戲產品,每款給予20 萬元的獎勵。單個企業年度內獎補累計最高不超過 30 萬元。單款游戲年營業收入超過5億元的,再給予50 萬元一次性獎勵。
32.扶持非國有公共文化場館。在蕪湖市域范圍內,上年新建非國有博物館、圖書館、閱讀空間、美術館、畫廊。演出場所且正常開館1 年,展廳、閱覽廳、演出廳建筑面積在 1000 平方米以內的,一次性給予400 元 /平方米的補貼;對展廳、閱覽廳、演出廳建筑面積超過 1000 平方米(含)的,其超出部分按照600元/ 平方米的標準予以補貼,最高限額不超過 150萬元;利用閑置房產、歷史建筑、名人故居舊址、商業老字號、工業遺產以及傳統鄉土建筑,上年改建成非國有博物館、圖書館、閱讀空間、美術館、畫廊、演出場所且正常開館 1年,一次性給予200元 / 平方米的補貼,最高限額不超過40萬元。
33.扶持住宿業發展。對當年新評定為國家五星級、四星級旅游飯店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40 萬元、20萬元。對床位數超過 300 張,設有歡樂蕪湖旅游商品專區,蕪湖旅游商品種類超過 10個,持續經營1年以上的,一次性獎勵 5 萬元;床位數超過 300 張,設有蕪湖旅游產品宣傳服務點,配備 2人以上專兼職宣傳咨詢人員,并與旅行社、蕪湖景區簽訂銷售合作協議,持續宣傳服務1 年以上的,一次性獎勵 6萬元。對評為甲級、乙級的鄉村旅游民宿,分別一次性獎勵10萬元、 5萬元。
34.旅游新業態獎勵。對新評定為省級及以上研學旅行、健康旅游等相關旅游新業態品牌,一次性獎勵5 萬元,同一申報主體當年獲多個品牌不重復累計獎勵。
35.扶持旅行社發展。對新進入年度全國百強旅行社、全省十強旅行社,分別給予10 萬元、8萬元一次性獎勵。
36.對在國內、外市場積極推廣“歡樂蕪湖”旅游產品,招徠游客游覽我市兩個以上收費景點并在我市住宿1 晚以上的旅行社,年接待境內游客量達到0.5萬人以上的,給予30 元 /人的獎勵,最高不超過40萬元;年接待境外游客量達到 0.2 萬人以上的,給予50元/ 人的獎勵。對旅行社組織“蕪湖人游蕪湖”,招徠游客游覽兩個以上收費景點,年接待游客量達到 1萬人以上的,給予20元 / 人的獎勵。對旅行社一次組織150人(含)以上旅游團隊以高鐵、動車形式來我市游覽兩個以上收費景點,在我市住宿 1 晚的給予2萬元獎勵,在我市住宿2 晚以上的給予 3萬元獎勵。對旅行社組織游客以國內旅游包機形式(60人以上)來我市游覽兩個以上收費景點,在我市住宿 1晚的給予4萬元 / 架次獎勵,在我市住宿2晚以上的給予6 萬元/架次獎勵;組織國際旅游包機的,給予10 萬元/架次獎勵。對旅行社組織自駕車團隊來我市游覽兩個以上收費景點,一次性組織20 輛車60人(含)以上并在我市住宿1 晚的一次性獎勵1萬元,在我市住宿2 晚以上的一次性獎勵2萬元;一次性組織40 輛車100 人(含)以上并在我市住宿1 晚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在我市住宿2 晚以上的一次性獎勵4萬元。
37.動漫創業大賽獲獎項目落地轉化扶持。對參加團市委承辦的青年動漫創新創業大賽、得相應等次并在我市落地轉化的獲獎項目,按照一等次、二等次、三等次分別給予 30 萬元、9萬元、3 萬元支持,分 3年撥付。
38. 夜間文旅消費品牌扶持。對獲得省級夜間文旅消費品牌的,給予15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品牌的,給予30 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于現場表演本土歷史文化題材原創演藝項目(每年不低于 40場,每場演出時長不少于40 分鐘)的 A 級景區,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
39.推進"智慧旅游 "建設。對A級旅游景區開發并運營符合要求的智慧旅游系統,包括游客承載量實時發布、門票預約、視頻監控調度平臺等,給予 15萬元一次性獎勵。
40.數字創意企業扶持。從事數字創意產品開發、生產經營和服務的企業,上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500 萬元人民幣;
近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速不低于15%,擁有一定數量的自主知識產權(專利、商標、著作權)的,給予 10萬元獎勵;對數字創意企業(非園區運營企業)采取 " 以商招商"等方式招商落地文旅項目的,按照投資形成固定資產額的1% 予以獎勵,單個項目總獎勵金額不超過 100萬元。
41.精品演出項目扶持。對納入" 歡樂蕪湖·周末劇場 "品牌,在我市承辦獲全國"五個一工程獎 " 文華獎"群星獎…中國戲劇獎" 曲藝牡丹獎 "音樂金鐘獎""舞蹈荷花獎 " 以及"國家優秀保留
劇目大獎"、" 國家舞臺藝術精品工程精品劇目"的劇(節)目的整臺演出活動; 世界著名文藝表演團體、國家級文藝院團表演的歌劇、戲劇、話劇、交響樂、芭蕾舞等品牌、新業態演出,按照營業收入的 30%進行補助,一場或多場演出同一劇(節)目最高不超過 50 萬元。對引進的高端實景、主題、室內外秀場等各類文旅演藝項目,按照營業收入的 30%進行補助,一場或多場演出同一劇(節)目最高不超過20 萬元。高校、企業等社會主體對外開放演藝場館進行公益性演出,按照每場 5萬元進行補助。對按照文旅部門要求,在鄉村旅游聚集區、城區公園、廣場以及城鄉游憩空間等場所進行公益性演出的劇團(非文化下鄉),按照每場5 萬元進行補助,每年不超過 50萬元。
42. 文旅名家工作室補助。聚焦藝術、群文、圖書、文博、文創開發、導游等領域,在我市設立" 名家工作室"。根據考核結果分別給予10 萬元、 5萬元、3萬元補助。申報單位需根據
市文旅局制定的考核辦法申請資金補助。
43.原創文藝作品補助。對原創文藝作品獲得" 群星獎"、戲曲孵化計劃等重大獎項的企業,按照國家、省級獲獎補助金額進行等額補助。
44.鼓勵文化走出去。被評為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或入選國家文化出口重點項目的,給予50 萬元一次性獎勵。
45.省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單位補助。對榮獲安徽省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單位的文旅企業給予一次性 10 萬元獎勵。
46.新進規上(限上)文旅企業補助。對符合國家統計局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標準的新進規上(限上)文旅企業進行一次性補貼,每個企業按 4 萬元給予獎補。(每個企業只可申報一次)。新進規上(限上)文旅企業為當年新進且年底仍然在庫的企業。
七、服務外包業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商務局)47. 鼓勵離岸服務外包業務。對納入商務部服務外包業務管理和統計系統的服務外包企業,當年離岸執行金額總額達到25萬美元以上且在全市排名前三名的,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20 萬元、15萬元、10萬元。
48.鼓勵引進服務外包企業。對當年新引進的國內50 強或全球 100強服務外包企業,且納入商務部服務外包業務管理和統計系統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 ;對當年新引進的其他服
務外包企業,且納入商務部服務外包業務管理和統計系統的,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
八、電子商務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商務局)
49.著力引進電商龍頭企業。鼓勵國內外電商企業在蕪注冊設立總部、區域總部和配送中心,對新引進的電商企業在注冊一年內,網上銷售額 5 億元-10億元的,給予50 萬元一次性獎補 ;網上銷售額10億元 -20 億元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網上銷售額達到 20億元及以上的,給予200萬元一次性獎補。
50.推進電子商務評先評優。對新獲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園區(基地)”或“數字商務園區(基地)”的,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 50 萬元、30萬元;對新獲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范企業”或“數字商務示范企業”的,分別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 30萬元、 20萬元。以上國家、省級有對應獎補的,不重復享受,在國家、省級獎補基礎上再給予 20%的獎勵。
51. 扶持電商企業帶動農產品銷售。鼓勵電商企業銷售農產品,按其年銷售額給予分檔補助∶達500 萬元、1000萬元和2000萬元的,依次給予 10萬元、20萬元和50 萬元的一次性銷售補助。
52.支持企業工貿分離開展電子商務。生產型企業在蕪分離設立實行獨立核算的電子商務公司,電商公司當年納入限額以上統計且自入統起二年內,線上實物銷售首次達到 5000 萬元、1億元的,分別給予50 萬元、 100萬元一次性獎補。
九、產品檢驗檢測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53.當年對新建的國家級產品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實際到位固定資產投資額的8% 給予補貼,最高補貼不超過800萬元。
54. 當年對新建省級產品檢驗檢測企業(機構)(含產業計量中心)投資總額(不含土地款)在500 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的,給予100 萬元一次性獎補;投資額在 1000萬元以上的,給予150萬元一次性獎補。
55.產品檢驗檢測機構(企業)當年營業收入首次突破500 萬元(含500萬元)不到1000萬元,給予營業收入 5%的一次性獎勵營業收入首次突破1000萬元(含 1000 萬元)不到1億元,給予營業收入6% 的一次性獎勵;營業收入首次突破 1億元(含1億元),給予營業收入 5% 的一次性獎勵。以上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56.省內外龍頭產品檢驗檢測機構落戶并正常運營滿1 年的(十四五期間),一次性給予落戶費50萬元。檢驗檢測機構通過質量、環境和職業健康管理體系三合一認證的,給予10 萬元一次性獎補。促進檢驗檢測機構參與國際交流,每年達成 1 個以上國際檢測認證實驗室互認的,給予該機構50 萬元一次性獎補。
57.對新落戶國家檢驗檢測高技術服務業集聚區(安徽)蕪湖園區的檢驗檢測機構(企業),享受上述各項獎補政策上浮20% 優惠補助。
十、廣告業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場監督管理局)58. 支持申報中國CNAAI、CNAAII廣告企業證明商標。對首次認定為中國 CNAAI、CNAAII廣告企業證明商標的廣告企業分別給予 50 萬元、10萬元獎勵。
59.支持申報省級廣告產業園區。對新認定的省級廣告產業園區且年度營業收入達8000 萬元以上的,給予園區運營企業50萬元一次性獎補。
十一、知識產權和質量品牌服務業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60.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服務機構(運營機構)、專利代理機構等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其當年知識產權服務營業收入首次突破 300 萬元的,給予營業收入2%的一次性獎勵∶首次突破
500萬元的,給予營業收入2% 的一次性獎勵 ;首次突破 1000 萬元的,給予營業收入 3% 的一次性獎勵;首次突破 1500 萬元的,給予營業收入 3%的一次性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十二、健康服務業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衛健委、市民政局)
61.對社會資本舉辦護理院、安寧療護中心等主要以康復護理、臨終關懷為主的醫療機構,給予每張床位1 萬元的一次性建設補助。對社會資本舉辦兒科、康復、護理、中醫、精神
病等專科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后,床位數在300張以下(不含 300)的二級醫療機構,按每張床位 2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 ; 床位數在 300張以上(含 300 )的二級醫療機構和三級醫療機構,按每張床位 5000元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最高不超過200萬元。
62.對全市3 歲以下普惠性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給予獎補∶根據普惠性托育機構實際招收 3歲以下嬰幼兒人數進行核算,每生每學期 200 元; 每年在全市評選一批具有示范引領作用的優質托育機構,按照評審等級實施獎補。
十三、會展經濟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貿促會)
63.支持蕪湖市域內舉辦會展。在蕪企業舉辦的會展,其中服務業類規模達 200 個、300個、500個展位的,按每次 5萬元、10萬元、20 萬元標準給予補助,每增加 500個展位的,再增補10 萬元 ;消費類規模達200個、 300 個、500個展位的,按每次3 萬元、 7萬元、13萬元標準給予補助,每增加 500 個展位的,再增補5萬元。外地會展公司來蕪舉辦的會展,其中服務業類規模達 200 個、300個、500 個展位的,按每次 7萬元、12萬元、 25 萬元標準給予補助,每增加500個展位的,再增補10 萬元;國際性、全國性品牌會展規模達 300 個、500個、1000 個展位的,按每次 20萬元、30 萬元、50萬元標準給予補助。企事業單位舉辦國際、國內會議,規模100 人(市外專家超三分之一)以上的,給予10萬元補貼,每增加100 人(含市外專家超三分之一),再增補8萬元補助。國內外知名會展企業總部在蕪注冊,給予10 萬元補貼。
64.支持蕪湖市域外重大會展活動。企業自行參加的國內會展,參會企業補貼交通費、住宿費,按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以下干部標準 70% 執行;參展企業補貼交通費、住宿費,按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以下干部標準80% 執行,展位費按 60%給予補貼,以上每次補貼不超過2人,每個企業全年不超過 2 次。政府部門組織企業參加的國內會展,參會企業補貼交通費、住宿費,按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以下干部標準 80%執行; 參展企業補貼展位費、物流費、布展費按實際發生的80%給予補貼,交通費、住宿費按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以下干部標準 80% 執行,以上每次參展補貼人數不超過3人。
65.支持企業參加國外會展活動。企業自行參加的會展,參會企業補貼機票費,按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以下干部標準70% 執行;參展企業展位費按 60%給予補貼,機票費按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以下干部標準 80%執行,以上每次補貼不超過2 人,每個企業全年不超過 2 次。政府部門組織企業參加的會展,參會企業補貼機票費按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以下干部標準
80%執行;參展企業展位費、物流費、布展費按實際發生的 80%給予補貼,機票費按機關事業單位縣處級以下干部標準100%執行,以上每次參展補貼人數不超過 3人。
66.支持"線上 "會展活動。按程序經市政府或市直部門組織的"線上 " 會展活動,主題和內容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政策,按"一事一議" 處理。
十四、人力資源扶持政策(牽頭部門∶市人社局)
67.培育和扶持新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對入駐經認定的市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須在我市取得人力資源服務行政許可),按照年租金的 80% 給予補貼,單個機構年補貼金額不超過1萬元。水電費補貼按照實際發生費用的40% 給予補貼,單個創業實體年補貼金額不超過 5000元。68.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誠信等級評價工作。對于獲得 A 級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補貼1萬元; 獲得 AA級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補貼2萬元 ; 獲得AAA級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補貼3 萬元 ;獲得AAAA級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補貼 4 萬元;獲得 AAAAA 級資質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給予一次性補貼 5 萬元。
十五、附則
69.對弄虛作假騙取、截留、挪用、擠占獎補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 427 號)等規定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70. 本規定政策體系內的各項政策與省、市政策內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執行,不重復享受。鼓勵企業爭取上級政策資金,對省、市政策內容相同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則補齊,并按省級獎補資金的 20%加計獎勵。除上浮獎補政策外,同一企業的同一設備、同一項目補助只能享受其中一項獎補政策,不得重復申報。享受"一事一議 "政策的企業和其它經營主體、項目,不享受本政策體系內的其他投資補助類扶持政策。
71.除已明確由市、縣(市)區(開發區)級財政分別承擔的項目外,本規定涉及的獎補資金由市與縣(市)區(開發區)兩級按現行財政體制分級承擔。其中,市與縣(含無為市、皖江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灣汕區、繁昌區)按 2∶8比例、市與區(含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按 4 ∶6比例承擔。
72.本規定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共同解釋,自2022 年度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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