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關鍵詞: 安徽省著名商標申請 科技項目申報中心 企業研發中心申報 新產品鑒定中心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服務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加快區域性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充分發揮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化技術研究與開發、人才培養與引進、科技成果轉化等方面的引導和示范作用,依據《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暫行辦法》和《安徽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管理暫行辦法》,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工程中心主要依托在行業或技術領域具有較強影響力和研發實力的骨干企業、獨立研發機構或高校、科研院所等非貿易實體組建,財務獨立核算或具獨立法人地位的研發機構,是開放、流動、聯合、競爭的科研開發實體。鼓勵企業與科研機構、高等院校聯合共建工程中心。
第三條根據中共阜陽市委、阜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科技創新工作的意見》(阜發[2017]3號)要求,在主導產業的重點領域逐步引導建立一批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政府予以認定,并給予享受相應的優惠政策和資金支持,以鼓勵和引導企業和科研機構不斷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第二章 職責和任務
第四條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主要職責和任務:
1、針對行業、領域發展中的關鍵技術和共性技術問題,組織攻關,帶動原始創新;通過積極轉化有應用前景的科研成果,組織進行技術集成和關聯配套,開發成熟配套的新技術、新工藝、新技術裝備和新產品;積極協助企業引進急需的國外技術,充分發揮產學研合作優勢,開展消化、吸收和再創新活動,激勵自主研發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裝備。
2、積極為行業培訓各類技術人員和技術管理人員;結合國內外智力引進工作,開展各種技術和管理培訓活動、行業或領域的新技術講座、國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活動等。
3、實行開放服務,接受地方政府、行業或部門以及企業、高校科研院所等單位委托的研究開發和檢測任務,爭取各種認證資格,積極為企業提供研發、檢測和技術咨詢等各項服務。
第三章 申報與確認
第五條 申請組建市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企業年銷售收入在3000萬元以上(軟件企業在1000萬元以上);市屬大專院校必須依托專業學院或系所,一個學院或系所原則上組建一家。研究開發費用占年銷售收入的比例達到規定要求:其中上年度銷售收入在3000萬元至1億元的企業,比例不低于2%;上年度銷售收入在1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1%。
2、申請單位有較強的經濟能力,在本市行業中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具有較強的科研實力;擁有較好的工程技術研究開發基礎和成果轉化經驗,能夠保證對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持續投入和提供后勤保障支持。
3、申請單位組織體系完善,有發展規劃和明確目標,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創新績效顯著。申請單位重視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作,具有較強的創新意識、公共服務意識和科學化管理能力,能為中心建設創造良好的條件。
4、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應具有若干技術水平較高、工程化實踐和項目管理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批較高水平的工藝技術研究、產品開發和分析檢測的技術人員;具有一定數量的工程技術試驗設施、分析測試手段及工藝設備等;建立了科學的運營管理機制和科技創新機制,產學研結合緊密,能夠提供開放性服務。
5、工程中心應成立專家指導委員會,一般為7—15人。專家指導委員會由高層次技術、工程和管理專家組成,每屆任期3年,其中專家指導委員會成員中依托單位和本中心的專家人數原則上不超過三分之一。
第六條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開放流動、競爭擇優和成熟一個,認定一個的原則開展組建工作,原則上在相同技術領域只組建一個中心。
第七條 申報材料:
1、阜陽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申請表;
2、阜陽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項目建議書;
3、其他附件證明材料。
第八條 依托單位向市科技局提出工程中心建設申請,按要求如實填寫《阜陽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申請書》,并提交相關附件和證明材料;市科技局計劃財務科牽頭組織專家,按照《阜陽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論證評價指標體系》對申請單位進行論證,并根據需要進行現場考察,提出工程中心建設意見;建設意見報經局長辦公會研究確定后批復;市科技局和依托單位簽訂《阜陽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計劃任務書》,作為工程中心建設項目執行和驗收考核的主要依據。中心采取邊組建、邊運行的工作方式,組建期限一般不超過兩年。
第九條 組建期間,依托單位應于每年年底向市科技部門提交組建進展情況的階段性總結報告。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將隨時對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進展情況進行檢查,并監督依托單位按組建任務計劃書的要求落實資金到位。若發現與原組建計劃要求不符,有權要求限期改進,直至撤消確認。
第四章 考核與驗收
第十條 工程中心完成組建任務后,應及時提出驗收申請材料,包括中心建設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對照表;中心建設任務書;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工作總結報告;中心財務決算審計報告;相關附件證明材料:包括中心運行管理機制及制度建設情況,中心工程技術專家委員會名單、工程中心隊伍建設和人才引進和培養情況,研發項目清單,獲獎項目清單,專利、標準等知識產權情況,培訓及開放服務情況等。驗收方式由市科技局負責組織,以委托縣市區現場驗收或專家評審方式進行。
第十一條 通過驗收后,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下文正式授予“阜陽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名稱,頒發統一制作的牌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視為驗收不合格。
1、依托單位支持不力、管理不善,沒有按期完成建設任務書規定的考核指標的;
2、骨干技術人員離開依托單位、合作關系發生重大變化,項目無法實施的;
3、依托單位從事的主導行業或產權發生重大變化,不能在相關行業或區域發揮骨干支持作用;
4、依托單位破產、倒閉的;
5、無故不接受市科技局和主管部門調度、檢查、監督和驗收的;
6、提供的驗收材料弄虛作假,與事實嚴重不符的。
第十二條 未通過驗收者,科技主管部門責成依托單位采取措施改進;兩次驗收仍未通過則取消認定。
第五章 績效與考評
第十三條工程中心的建設管理方式為:在組建期間實行中期檢查,組建完成后實行評估驗收,通過驗收后實行績效考評。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每兩年組織一次對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考評,依據《阜陽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運營成效考評指標體系》公布考評結果。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撤消其阜陽市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資格:
1、連續兩年科研經費投入達不到規定要求的;
2、連續兩年沒有開展研發活動的;
3、研發人員流失嚴重,中高級工程技術人員占工程中心總人數的比例達不到30%;
4、依托單位從事的主導行業或產權發生重大變化,不能在相關行業或區域發揮骨干支持作用;
5、依托單位破產、倒閉的;
6、無故不接受市科技局和主管部門調度、檢查、監督、考評的。
7、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所依托單位被依法終止。
第六章 管理與制度
第十四條 申請材料和考評材料的內容及數據應真實可靠。提供虛假材料的單位,經核實后,撤消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資格。
第十五條 因第十二、十三、十五和十六條原因被撤銷資格的,兩年內不得重新申報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第十六條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在國家、省及本市產業政策和行業規劃的指導下,按照市場機制,面向全市相關行業、企業和科研單位承接技術開發和工程化設計任務,實行有償服務,逐步實現科研—開發—產品—市場-再開發的良性循環。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取得的經濟收益,主要用于自身的事業發展。
第十七條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實行主任負責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經濟上實行獨立核算,獨立帳目,可與依托單位共有一個法人代表。鼓勵支持設立具有獨立法人地位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第十八條 工程中心應建立健全以下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和運行機制:
1、對外實行設備資源開放、研究項目開放、學術交流開放和人才使用開放;
2、建立良好的人才流動機制,吸引國內外科技人員攜帶科研成果進行成果轉化;
3、在機構組建、項目申報、課題研究時應加強產學研結合,充分發揮各方優勢;
4、根據國家、省、市現行關于技術轉讓、知識產權等規定,簽訂有關技術轉讓或合作研究合同,建立互利互惠的開放合作機制,加強技術標準的研究實施;
5、建立健全誠信監管和責任追究機制,規范職業道德行為,預防和糾正科研和服務中的不端行為;
6、加強知識產權的保護,對工程中心完成的專著、論文、軟件等研究成果、成果轉讓、申報獎勵、專利申請均應署工程中心名稱,并按有關規定辦理;
7、依托單位在人才引進,在職人員攻讀碩士、博士學位,進修學習,參加國內外專業性學術會議,晉升職稱等方面,應優先考慮工程中心科技人員。
第七章 政策支持與管理監督
第十九條 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組建所需經費由依托單位自籌解決。政府資助資金按阜陽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阜陽市實施雙輪驅動戰略促進創新創業人才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阜政辦〔2017〕5號)》規定給予扶持;對在考評中獲得優秀等級的,優先推薦省級、國家級工程中心認定;具有獨立法人的工程中心,可視同市級科研機構直接向市科技局申請科技計劃,市科技局在年度科技計劃立項時,優先支持工程中心申報的科技計劃項目。
第二十條項目資助經費必須專款專用。主要用于購置研究開發試驗所必需的儀器設備和必要的技術及軟件,不得用于基建支出。新添置的有關儀器、設備、計算機及高價軟件等,按照有關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依法管理。
第二十一條市補助資金按財政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管理,接受審計部門審計監督。對以弄虛作假等方式套取財政資金的,一經核實,追回全額資金,并按規定予以處罰,列入市誠信數據庫,3年之內不得申報各類政府補助資金。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本管理辦法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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